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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:奶油香草香精
凈重:1000克/桶
性狀:水溶性,油溶性,水油兩用,粉末
配料:食用香料、食用香精載體。
使用范圍:適用于各種食品中。
生產(chǎn)加工的飲料、糖果、餅干、雪糕等食品。
烘培系列香精適用于各種餅干、糕點、餡料等烘培類食品;
糖果系列香精適用于各種硬糖、軟糖、口香糖、巧克力、果凍等糖果類產(chǎn)品;
飲料系列香精適用于各種碳酸飲料、果蔬飲料、茶飲料、飲料等飲料類產(chǎn)品;
乳制品系列香精適用于各種冰淇淋、雪糕、冰棒、乳制品等乳品及冰品產(chǎn)品;
【香精食用方法注意事項】
參考用量:0.1-0.5%(具體根據(jù)產(chǎn)品需量增減)
貯存:本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的倉庫內(nèi),避免雜氣污染,遠離火源。
警示: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,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。
保質(zhì)期:2年
食用香精應用范圍和參考用量:
一、水質(zhì)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、雪糕、其它冷飲品、酒等,一般用量 0.07~0.15。
二、乳化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等,一般用量為0.1左右,混濁劑用量為0.08~0.12。
三、可樂漿狀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配制底料用,也可直接用于汽水、飲料,一般用量為0.2~0.23(全色),0.05(非全色,另補焦糖色0.15~0.18)。
四、液體和漿狀香精在調(diào)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0.2~0.5,粉末香精在調(diào)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1~1.5。